四川资阳购买新房且有就业需求的,可推荐3个就业岗位

10 月 15 日,四川省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资阳市财政局、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该《措施》涵盖发放购房消费券、支持实施房票安置、支持销售模式创新、鼓励开展 “以旧换新”、加大金融政策支持、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新购房家庭就学就业以及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等多个方面,自 2024 年 10 月 16 日起开始施行。


《措施》表明,从本措施印发之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之前,只要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就会按照 90 平方米以下每套 8000 元、90 平方米(含)至 144 平方米每套 10000 元、144 平方米(含)以上每套 12000 元的标准发放购房消费券。


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教师、医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辅警、现役(含军队文职人员和职工)和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环卫人员、道德模范、引进人才、市外户籍人员、本市农村户籍人员以及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则按照 90 平方米以下每套 10000 元、90 平方米(含)至 144 平方米每套 12000 元、144 平方米(含)以上每套 14000 元的标准发放购房消费券。需要注意的是,普惠购房补贴与特定人群购房补贴不能叠加享受。


对于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车位的情况,会按照每个车位 2000 元的标准发放车位购房消费券(同一购房人最多能够领取两个车位的购房消费券)。同时,鼓励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人不低于购房消费券同等额度的购房相关优惠。购房消费券可供购房人直接用于支付购房价款或购买车位价款,开发企业在房屋或车位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成后可按程序申请结算,所需资金由属地财政负责承担。


该《措施》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市外推介、楼盘展销、“以租代购”、先试住后购买等方式来促进销售。也支持各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社会组织、村(居)委会等组织开展团购活动。如果同一团购主体在中心城区同一开发项目一次性团购 3 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正常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团购优惠。并且,团购优惠能够与阶段性住房消费券叠加享受。


在支持新购房家庭就学就业方面,《措施》明确规定,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其义务教育阶段的直系子女能够凭借《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表》,由雁江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有就业需求的,能够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一个季度内会为每个家庭推荐 3 个及以上的就业岗位;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且有创业需求的,在租赁本地国有企业商业用房时,能够获得租金优惠。


在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资阳市在核定借款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不再与借款人的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同时,取消了首套房和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的差异,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 50 万元提高到了 70 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 80 万元提高到了 100 万元,多子女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相应上浮 20%。


资阳市还将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都设定为 20%。只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并且购买住房,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先租后购,同一个自然年度内,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人,在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还能够办理购房提取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除此之外,资阳市支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期缴纳,开发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缴纳比例不低于 50%,剩余款项由开发企业承诺在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缴清。


对于房屋首次登记时应由建设单位代交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允许建设单位锁定同等价值房源并承诺承担共有部分应分摊的维修费用后,就可以办理首次登记。


同时,适当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时间,优化调整开竣工时间,允许分期分宗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允许规划核实分期验收。还支持车位和住房同步销售、同步交付、同步办证。并且支持市内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收购困难房地产开发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并购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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